活动方案

2013我有好声音歌手大赛-协办招商

2013’我有好声音歌手大赛
分赛冠名回报方案

 

 

海选赛:企业赞助金额3万元/场
复  赛:企业赞助金额5万元/场
半决赛:企业赞助金额10万元/场
(说明:以下文件中所称“分赛”指“海选赛、复赛、半决赛”)

 

 


一、赛事特别回报
1、称谓:分赛冠名企业名称体现为——“×××(总冠名)2013我有好声音歌手大赛×××(分赛冠名)分赛”;
2、自签定协议之日起,各分赛所印制的公函、专刊、节目单、海报、展架等宣传品中均体现分赛冠名企业名称;
3、赞助企业可在对外商业宣传中使用“2013我有好声音歌手大赛”赞助单位字样;
4、邀请企业负责人为该场分赛顾问,同时企业列大赛的协办单位之一;


二、媒体宣传回报
1、对半决赛冠名的企业,在赛期电视新闻报道中,组委会将视情况安排赞助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;
2、自签约之日起,组委会对各分赛进行的广告宣传将明显提出“ХХХ”分赛。


三、赛事现场回报
1、在分赛启动仪式中邀请企业负责人讲话;主持词中特别鸣谢赞助企业;
2、特邀企业负责人为分赛晋级选手颁发晋级证或礼品;
3、在各分赛场内,舞台及会场内上可放置企业形象宣传展架;
4、分赛场内舞台背景出现企业名称,并在显著位置设企业LOGO;
5、企业可向参赛选手及特邀嘉宾提供产品或纪念品。


四、其它回报
1、在大赛期间或后期,《品牌》杂志赠整版广告;
2、总决赛后制作的大赛音像制品赠送贴片广告10秒;
3、赠送总决赛场馆内条幅1条;
4、赠送总决赛贵宾席2位;
5、赠送总决赛入场券10张;
6、赠送总决赛后制作的大赛音像制品2张。

以上冠名回报总计17项,欢迎各大企业单位洽谈。

 

 

宁夏品牌研究会
二0一三年三月

区内外媒体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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